來源:財政金融局 時間:2022-02-24 瀏覽量: 次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職能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完善資陽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理體制機制的實施意見》(資委發〔2020〕4號)精神,高新區管委會主要職責為:
貫徹執行有關高新區產業發展和體制改革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擬定適用高新區建設和發展的管理辦法;編制高新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投資管理、項目審批、經濟運行、產業結構調整、科技發展、人才隊伍建設、基層治理、信訪維穩等;研究制定招商引資優惠政策;負責財稅收入征管,國有資產管理;承擔市政府、市級部門和雁江區授權或委托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2022年重點工作
2022年,高新區將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省委十一屆十次全會、市第五次黨代會精神,圍繞“合力抓項目,全力促投資,著力穩增長,大力夯基礎”的總體工作思路,以“四個產業生態鏈”“八項重點工程”“六大行動”為工作重點,緊盯重點任務,轉變思想觀念,強化工作作風,提升“軟實力”,做強“硬實力”,做優“大環境”,全力以赴抓好招商引資,攻堅克難推動項目突破,確保完成招商、投資、工業、外貿、財政等主要指標,全力打造創新引領型國家高新區、成渝重要的現代制造與科創基地、成資同城化產業先行區和高品質宜居公園新城。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高新區管委會作為一級部門預算單位,下設獨立核算單位包括管委會機關、醫療器械申報服務中心、財政金融服務中心、財政金融局。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高新區管委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城鄉社區支出、商業服務業等支出、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預備費。高新區管委會2022年收支總預算263547.3萬元,比2021年收支預算總數增加106250.78萬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駿興路西側和城南大道北側等地塊征地和拆遷補償支出,市民公園、321南延線、牙谷PPP項目等城市建設支出。
(一)收入預算情況
高新區管委會2022年收入預算263547.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63547.3萬元,占24.11%;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200000萬元,占75.89%。
(二)支出預算情況
高新區管委會2022年支出預算263547.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348萬元,占0.51%;項目支出262199.3萬元,占99.49%。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高新區管委會2022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263547.3萬元,比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增加106250.78萬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駿興路西側和城南大道北側等地塊征地和拆遷補償支出,市民公園、321南延線、牙谷PPP項目等城市建設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63547.3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200000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5757.61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03.5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89.5萬元,城鄉社區支出206264萬元,農林水支出1000萬元,商業服務業等支出6000萬元,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25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32.34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47萬元,其他支出3297.3萬元,預備費600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高新區管委會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63547.3萬元,比2021年預算數增加16250.78萬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牙谷PPP項目可行性缺口補助、產業發展項目預算。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5757.61萬元,占72.0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03.55萬元,占0.16%;衛生健康支出89.5萬元,占0.14%;城鄉社區支出6264萬元,占9.86%;農林水支出1000萬元,占1.57%;商業服務業等支出6000萬元,占9.44%;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256萬元,占0.4%;住房保障支出132.34萬元,占0.21%;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47萬元,占0.07%;其他支出3297.3萬元,占5.19%;預備費600萬元,占0.94%。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 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22預算數為613.84萬元,主要用于管委會機關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等日常公用經費。
2.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事業運行(項):2022年預算數為408.77萬元,主要用于機關事業人員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支出。
3.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2022年預算數為77.2萬元,主要用于基本醫療保險經費繳費。
4.一般公共服務(類)機關服務(款)招商引資(項):2022年預算安排為1200萬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資活動及委托招商支出等。
5.一般公共服務(類)發展與改革事務(款)其他發展與改革事務支出(項):2022年預算數為180萬元,主要用于重點項目土地租金等支出。
6.一般公共服務(類)稅收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22年預算數為206萬元,主要用于稅收工作經費,稅收聘用人員經費。
7.一般公共服務(類)稅收事務(款)其他稅收事務支出(項):2022年預算數為172萬元,主要用于稅務彌補上級財政保障五險一金不足個人經費。
8.一般公共服務(類)審計事務(款)審計業務(項):2022年預算數為200萬元,主要用于市審計局聘請第三方機構對高新區承擔支出責任項目相關審計費用。
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支出(項):2022年預算數為2.15萬元,主要用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按規定比例計算職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支出。
1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2年預算數為100.11萬元,主要用于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2022年預算數為1.29萬元,主要用于機關事業單位實施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失業保險費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項):2022年預算數為42777萬元,主要用于新辦公區裝修、人才、宣傳、規劃編制、審計、財評、彌補人員不足、基層治理等支出。
13.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2022年預算數為12.3萬元,主要用于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14.城鄉社區支出(類)其他城鄉社區支出(款)其他城鄉社區支出(項):2022年預算數為2000萬元,主要用于園區內醫院、學校等建設經費。
15.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環境衛生(款)城鄉社區環境衛生(項):2022年預算數為4264萬元,主要用于園區環衛、綠化、市政維護等支出。
16.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農村社會事業(項):2022年預算數為1000萬元,主要用于農業農村發展資金,建設科研轉換基地,民生服務示范功能社區。
17.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22年預算數為132.34萬元,主要用于部門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按規定比例計算的應繳納職工住房公積金支出。
18.商業服務業等支出(類)其他商業服務業等支出(款)其他商業服務業等支出(項):2022年預算數為6000萬元,主要用于工業、服務業、科技創新發展等支出。
19.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22年預算數為256萬元,主要用于自規分局聘用人員經費。
20.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自然災害防治(款)地質災害防治(項):2022年預算數為47萬元,主要用于轄區內地災方面的支出。
21.預備費:2022年預算數為600萬元,主要用于應對突發事件等應急費用。
22.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項):2022年預算數為3297.3萬元,主要用于預留人員經費。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高新區管委會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348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960.75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險繳費等。
公用經費387.25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印刷費、差旅費、維修(護)費、勞務費等。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高新區管委會2022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89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9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80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較2021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1年與2022年均未安排出國的計劃,預算都為0萬元。
(二)公務接待費較2021年預算下降5.26%。主要原因是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省、市十項規定,厲行節約,減少接待人次。
2022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上級部門領導和其他地區人員到高新區考察、指導、調研、座談、檢查工作等公務接待等。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21年預算上升66.6%。
高新區管委會現有公務用車6輛,其中:管委會機關轎車2輛,皮卡車1輛;申報服務中心商務車1輛,中型客車1輛;財政金融中心商務車1輛。
公務用車購置費45萬元,較2021年預算增長150%,主要原因是申報服務中心中型客車已達到報廢條件,計劃新購置中型客車1輛,保障日常運行用車。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5萬元,較2021年預算增加5萬元,主要原因是市機關事務局劃撥申報服務中心中型客車1輛。用于保障6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保險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高新區管委會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200000萬元,主要用于:駿興路西側和城南大道北側等地塊征地和拆遷補償支出63225萬元,市民公園、321南延線、牙谷PPP項目等城市建設支出133775萬元,桿管線遷改等城市公共設施支出3000萬元。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高新區管委會2022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高新區管委會2022年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387.25萬元,比2021年預算增加12.5萬元,增長3%。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22年,高新區管委會安排政府采購預算4882.89萬元,其中,主要用于辦公設備和車輛購置1002.89萬元,新辦公區裝修費1000萬元,可研、概算委托評審費480萬元,項目績效考核和評價350萬元,規劃編制等政府委托購買服務支出205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2年底,高新區管委會共有車輛6輛。單位無價值1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臺(套)。2022年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績效目標是預算編制的前提和基礎,按照“費隨事定”的原則,2022年高新區管委會就部門整體支出和所有項目支出按要求編制了績效目標,從項目完成、項目效益、滿意度等方面設置了績效指標,綜合反映項目預期完成的數量、成本、時效、質量,預期達到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可持續影響以及服務對象滿意度等情況。
十一、名詞解釋
1. 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管委會機關及事業單位的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等日常公用經費。
2.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事業運行(項):指管委會用于事業單位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項):指管委會用于開展行政管理綜合業務、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專門性行政管理工作的項目支出、鄉鎮托管經費支出。
4.一般公共服務(類)機關服務(款)招商引資(項):指管委會用于招商引資及委托招商支出等。
5.一般公共服務(類)發展與改革事務(款)其他發展與改革事務支出(項):指管委會項目建設零星用地土地租金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務(類)稅收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管委會用于稅收工作經費,稅收聘用人員經費支出。
7.公共服務(類)稅收事務(款)其他稅收事務支出(項):指管委會用于稅務彌補上級財政保障五險一金不足個人經費。
8.一般公共服務(類)審計事務(款)審計業務(項):指管委會用于市審計局聘請第三方機構對高新區承擔支出責任項目相關審計費用。
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支出(項):主要用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按規定比例計算職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支出。
1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主要用于管委會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主要用于管委會實施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失業保險費支出。
12.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主要用于管委會醫療保險經費支出。
13.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主要用于管委會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14.城鄉社區支出(類)其他城鄉社區支出(款)其他城鄉社區支出(項):主要用于社會事業發展經費,醫院學校等建設經費。
15.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環境衛生(款)城鄉社區環境衛生(項):主要用于環衛、綠化、市政維護等支出。
16.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農村社會事業(項):主要用于農業農村發展資金,建設科研轉換基地,民生服務示范功能社區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主要用于管委會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按規定比例計算的應繳納職工住房公積金支出。
18.商業服務業等支出(類)其他商業服務業等支出(款)其他商業服務業等支出(項):主要用于科技創新發展,工業發展,服務業發展。
19.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行政運行(項):主要用于自規分局聘用人員經費。
20.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自然災害防治(款)地質災害防治(項):主要用于管委會防治地質災害等方面的支出。
21.預備費:反映預算中安排的預備費。
22.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項):反映預算中安排的預留人員經費。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上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3.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24.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事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5.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事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26.“三公”經費:納入管委會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7.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辦公費、水費、電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等費用開支。
附件:2022年部門預算公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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